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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冶市人行天桥工程(阳光新都路段)建设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公告

· 2022-07-21



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大冶市人行天桥工程(阳光新都路段)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20220719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冶市人行天桥工程(阳光新都路段)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冶发改审批服务〔2022〕1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冶市城建重点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城投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招标人为 大冶市城建重点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大冶大道与观山路交叉口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阳光新都路段人行天桥主桥跨越路口跨径36m,净宽4.0m,桥下净空5.0m,建筑面积1905.6㎡,两侧设置梯道和坡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427.03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09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大冶市人行天桥工程(阳光新都路段)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货物材料采购、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 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2.7其他: 1.依据《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试行)》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 “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3.本公告为系统固定模板,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 设计业绩: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之日前5年)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或单跨3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之日前5年)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或单跨3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20721 日至 2022072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081109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民之家(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城市规划馆旁、园博园斜对面)四楼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见四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四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hsztbzx.com)、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版块)(http://36.133.17.9:8081/ztb/)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冶市城建重点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大冶市长乐大道总部经济中心1区8层地 址: 大冶市新冶大道62号一品华府小区
邮 编: 435100邮 编: 435100
联系人: 程工联系人: 樊工
电 话: 18972779705电 话: 1538723105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0721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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