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河南路与宁洛高速甘泉河站连接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河南路与宁洛高速甘泉河站连接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采公开-2022-274;
3、招标编号:洛建招2022-074;
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市财政资金,100%;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河南路与宁洛高速甘泉河站连接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具体项目概况如下:本项目位于洛龙区,北起滨河南路,南至开元大道,利用现状滨河南路至开元大道段文仲大道实施道路提升改造,改造长度约950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洛宜路下穿文仲大道、新建甘泉河立交西向北匝道、新建人行天桥一座、文仲大道局部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隧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给水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6、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
7、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所需的地质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9、勘察设计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1、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5693319.12元。
(1)勘察费:暂估合价为1239150.00元。其中:
①土层孔控制单价为110元/m,暂估工程量为540m,暂估价为59400.00元;
②卵石孔控制单价为550元/m,暂估工程量为2145m,暂估价为1179750.00元;
(2)综合设计费(是指招标范围内除勘察费外的所有费用)招标控制价为4454169.12元。
12、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除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外,如有分包且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中标人须将中标金额的30%以上的采购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设计类或市政工程类或城建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设计费或勘察设计费)的市政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同类项目业绩;业绩年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应满足第 1、5条规定,联合体牵头人还应满足第 4 条规定。
(3)联合体各成员须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获取;
(6)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2年12月07日 至 2022年12月13日 24 : 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28日9时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洛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五室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 0379-63926621
代理机构: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1-1-1601
联 系 人: 张国磊
电 话: 0379-60171769
监管部门 : 洛阳市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 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0379-63937963
2022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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