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吾悦广场人行天桥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四会市吾悦广场人行天桥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07月06日)具体如下: | ||||||||
响应招文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广东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健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广东大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定创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粤2442019202001380) | 肖钦贵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粤2442020202108477) | 区锡敏 机电工程一级(粤1442017201852456),建筑工程一级(粤1442017201852456),市政公用工程一级(粤1442017201852456) | |||||
投标报价 | 4843908.980 (元) | 4818497.890 (元) | 4919929.430 (元) | |||||
得分 | 0.0000 | 0.0000 | 0.0000 | |||||
工期(交货期) | 200 | 200 | 200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四会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
联系人: | 容工 | |||||||
联系电话: | 0758-3267086 | |||||||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联系方式: | 0758-3267129 | |||||||
地址: | 四会市新行政中心建设大楼 | |||||||
招标人: | 四会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
日期: | 2023年07月0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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