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第2492号)的规定和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卢湾湖路(珞狮南路~南湖大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卢湾湖路(珞狮南路~南湖大道)工程
二、项目概况
1、道路工程
芦湾湖路起于珞狮南路以东,向东南方向与狮子山北路、规划一路依次相交,穿过南湖大道道口后止于华农门口西侧,长1.29km,红线宽30~40m。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形式,主线高架为主干路,车速50~60km/h,地面辅道为次干路,设计车速40 km/h。
对高架落地点的南湖大道进行拓宽改造,改造长度809.565m。
2、桥梁工程
主线高架桥接青菱段高架(设计起点K6+707.600),向东南方向依次跨越狮子山北路、规划一路,跨过南湖大道道口后止于华农门口西侧(桥梁设计止点QLK8+878.650,引道止点QLK7+998.879),桥梁总长1171.05m,引道长120.229m。1号人行天桥位于华中农业大学门口。
3、其他
工程将对雨污水管网进行完善,建设全封闭声屏障、路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监控设施、桥台装饰、景观工程、海绵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约6.63亿元,其中工程费用4.45亿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具体情况见项目总平面图。
三、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1)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调查。
(2)公众参与调查。
(3)通过工程建设社会影响特征分析,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
(4)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风险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
(5)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评估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告起止时间: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21日。
五、其它
本公告是我公司进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沿线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分析评估风险因素,特向社会公告上述项目建设信息,沿线企业、群体和个人对项目建设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期(20天)内向我司反映。
联系方式: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林鑫 027-88166783
邮 箱:linxin2132024@163.com
特此公告
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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