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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桂城华翠南路铝合金人行天桥项目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 2024-05-10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10-440605-04-01-417089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桂城华翠南路铝合金人行天桥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桂城华翠南路铝合金人行天桥项目

标段(包)名称

佛山桂城华翠南路铝合金人行天桥项目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新建1座人行天桥,天桥主桥跨径25.84m,加两侧梯道平台总长34.63m,主桥全宽4.02m,净宽3.6m。天桥主桥上部采用铝合金桁架结构,桁架总高4.115m。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行天桥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管线迁改等。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

佛山桂城华翠南路铝合金人行天桥项目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NH)WZ0050

项目名称:佛山桂城华翠南路铝合金人行天桥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 1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5月27日9点30分

一、 答疑内容

1、问: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职称证为 风景园林施工工程师(阳江市人社局核发) 请问符合要求?

答:符合要求。

2、问: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颁发获奖文件或获奖公示日期为准),获得的工程类个人表彰:获得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或市级奖项的,得1分,最高得1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3分,最高得3分。注:(1)本项最高得3分。(2)项目负责人获奖或表彰情况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或正式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允加分:①获奖(表彰)证书或获奖(表彰)正式文件扫描件;②项目负责人获奖或表彰公示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③若项目负责人获奖或表彰情况为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则须同时提供相关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登记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该协会组织状态显示为正常方为有效,否则不允加分。(2)项目负责人个人获奖(表彰)包括但不限于: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负责人、杰出项目经理等。QC类、BIM 类、科技、工法及诚信类等不予认可。(3)同一年度的个人表彰只按最高等级计分一次。同一奖项获得不同等级的个人表彰只按最高等级计分一次。若为集体性表彰获奖的参与人员不属于个人表彰,不参与计分。工程项目获奖处于公示阶段的不得分。(3)获奖(表彰)证书或获奖(表彰)正式文件应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4)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请问诚信建设促进会、智慧工程研究会、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等是否属于相关行业协会?

答:属于。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2103单元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人:李潇

联系方式:0757-81286992

联系方式:0757-83079023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5月10 日



工期(交货期)

240

最高投标限价

6664480.2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 4.5.1 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证书须按照住建部及注册所在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投标人业绩要求: 4.9对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项目评标公示(公告)[或中标公示(公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有效的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4-30 17:15: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27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27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

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标室206-2室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5-27 09:30:00

开标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招标人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1286992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潇

联系电话

15231992751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发布责任人

李潇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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