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田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 已由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田发改审批〔 2024 〕 19 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大田县美田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多渠道筹措 , 招 标 人 为 大田县美田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大田县均溪镇、石牌镇、华兴镇 。
2.2 工程 建设规模: 主要包含老旧街区配套设施完善项目、排水管网清淤排查及修复改造项目、城区排水防涝系统化建设项目、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1)老旧街区配套设施完善项目:2024年老旧街区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及内容:完善白岩、文昌、赤岩、南山、第二集美学村、香山学村及下桥等老旧街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实施雨污分流、老旧管网改造、环境整治提升、智慧安防建设等。包括新建改造供水管道 13.67 公里、污水管道 11.22 公里、雨水管道 9.34 公里、燃气管道 11.98 公里,配套路面修复 3.75 万平米;购置密闭式垃圾桶 325 个,垃圾中转设施 25 套;新增机动车停车位 3831 平方米(约 160 个); 新增监控设备 570 套。(2)排水管网排查修复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对福塘、均溪中心小学、老车站等周边片区以及河滨西路、建山路等路段的排水管网进行清淤、深度排查及问题管段的修复改造;搭建智慧管网平台,完善传感监测设备。排水管网深度排查总计约106.35 公里,涉及 3038 座检查井,管网清淤 874.51 余方,管网修复改造总长18.34 公里,搭建智慧管网平台 1 项,安置传感监测设备32 套。(3)城区安全韧性提升项目:对城区内河、护城河、白岩湖等水系河湖清淤疏浚,进行上游山洪沟治理;完善雨水管渠、排涝泵站等;开展内涝点专项整治;通过均溪沿岸海绵化改造增加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等强化雨水源头减排、增加蓄滞空间。清淤4.5万立方米,建设改造雨水管渠 14.83 公里,山洪沟治理 4.50 公里,路面修复面积 4.06 万平方米;均溪沿岸海绵化改造 10公里,改造提升配套设施。(4)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对兴业路、凤山东路、栋山支路二期、桥山路、福滨东二路、太公堡一路、赤岩隧道、象山路、栋山路进行新建及综合改造提升,涉及路面修复及改造约 5.90万平米,新建人行道 3.74 万平米,新建改造供水管道 6.98 公里、污水管道 6.60 公里、雨水管渠 6.02 公里、燃气管道 0.65 公里、电 力排管 3.7公里、通信管道 3.7公里、路灯327盏;新建停车位850 个, 配套充电桩234个;新建垃圾中转站 1 座、公交站点10 座、人行天桥 1座; 对大田县 2038 个停车位进行智能化停车系统设施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36930万元。本项目中的兴业路为城市主干路,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其工程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一级。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大田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 。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 33000 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 〕 670 号)原收费基准价下浮 45%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328.91 万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有关收费指导意见)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095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 人注册人员应满足 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 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 评价系统)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等级为 一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款要求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 08:30:00 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 17:30:00 通过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mggzy.sm.gov.cn/smwz/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4 年 7 月 12 日 08: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元整( ¥ : 60000 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www.smggzy.cn/smwz/ ) 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田县美田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 4-2号二楼 ,邮编: 3661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章先生 ,传真: /
联系人: 18906980062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 31-5号101室 ,邮编: 366100
电子邮箱 : dtmh2021@163.com
电话: 0598-7226272 / 188 5988 3987 ,传真: /
联系人: 吴工、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 18965312309 、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 24 号
联系电话: 0598-72237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 2号七楼
联系电 话: 0598-730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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