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城市体育公园跨方坪大道人行天桥工程施工图审查 服务 ( 第二次 ) 采购询价公告
我 局 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 广安城市体育公园跨方坪大道人行天桥工程施工图审查 服务 (第二次) 实施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广安城市体育公园跨方坪大道人行天桥工程施工图审查 。
2. 项目概况: 新建过街人行天桥 1 座 ,全长约 1 7 0 米,宽约 6 米 ,面积约 1040 平方米, 投资约 1500 万元 。
3. 建设地点:广安市 主城区 。
(二)控制价:本次询价控制总价为 ¥ 1.44 万 元。
(三)工作内容
中标人负责进行项目勘察成果审查及施工图审查,出具勘察成果审查及施工图审查报告并配合完成勘察及施工图备案相关工作。
(四)工作完成时限
与勘察、设计同步跟踪,自接收勘察、设计文件资料起 15 个日历天内提交审查成果(文件)资料。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须进入 2021 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认定名录的名单内并具有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二类和市政行业施工图审查二类(道路、桥梁、风景园林)及以上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三)报价单位近 3 年(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会议时间)未出现过质量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处于投标禁入期。报价单位或单位负责人近 3 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四)业绩要求:报价单位近 3 年(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会议时间)至少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房建或市政类项目勘察成果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业绩。(①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带相关单位印章的成果文件封面或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合同中未体现项目总投资金额的还需提供项目总投资金额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近 3 年日期的认定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评判标准。)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资料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会议时间): 202 4 年 7 月 5 日 9 时 00 分。
(二)递交方式:实行网络方式递交报价资料,报价单位将以下资料扫描在一个 PDF 文档内传送至 QQ 邮箱 825200528 @qq.com 。
1. 报价表(详见附件 1 )。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报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 业绩证明资料。
5. 授权委托书(若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6 . 信用查询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 )。
7 . 承诺函(须按我 局 提供的格式出具,详见附件 4 )。
报价单位递交的以上报价资料须合法有效,且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按报价表要求, 将报价直接填报在加盖了我 局 公章的报价表上, 报价结果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五 、报价资料审查
(一)询价小组先审查报价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资料 、 人员证明资料 、授权委托书(若有)、信用查询相关证明资料、承诺函,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二)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资料个别材料不齐全,询价小组认为可以补正的,应告知报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允许报价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补齐。补正的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或签名确认 [ 报价单位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其本人签名确认 ] 后提交我 局 ,否则无效。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拒不补齐的,则报价资料审查不予通过。报价资料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六 、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我 局 按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由低至高确定本次采购的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报价相同,则以抽签确定名次。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我 局 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递补的合同价均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执行。
七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八 、特别说明
( 一 )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 二 )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2 .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 .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 . 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发布。
十、联系方式
地址: 广安市园林局 (广安 市广安区广惠街 97 号 )
联系人: 胡先生
电话: 0826- 2321253
附件: 1. 报价表
2. 合同
3 . 信用查询流程及要求
4 . 承诺函
广安市园林局
2024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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