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人行天桥及限高架亮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府谷县人行天桥及限高架亮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SP-府谷县-2024-01022
项目名称:府谷县人行天桥及限高架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51,565.8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府谷县人行天桥及限高架亮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751,565.8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1,565.8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 | 府谷县人行天桥及限高架亮化工程 | 1(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751,565.89 | 751,565.8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府谷县人行天桥及限高架亮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府谷县人行天桥及限高架亮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3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②、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2024年6月、7月、8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④、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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