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自然资告字〔2024〕12号)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出让年限(年) | 增价 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计容建筑面积(㎡) | ||||||||
2024G18 | 龙江南路以东、圆通大道以北 | 128983.42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0<容积率<3.0 | <43 | >10 | 具体详见备注 | <386950 | 39330 | 7870 | 商服四十年 |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
备注: 1.该宗地酒店计容建筑面积应不得小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其中五星级标准酒店计容建筑面积约10万㎡;兼容商务金融用地,商务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应不得大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宗地建筑限高<180m,同时应满足漳州机场航空限高要求。 2.本次挂牌出让宗地地下空间应在满足项目地上、地下相关停车配建、公共服务配套、消防、人防等设施的前提下,方能作为地下商业、酒店配套等经营性用途开发利用,且地下商业和酒店配套的建筑面积分别不得超过8000㎡和15000㎡。 3.该宗地不设定保留价。 4.地块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网上交易须知》。 5.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地块的《规划条件》及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和要求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zrzyt.fujian.gov.cn)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16时00分到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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