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十二局沪武、沪渝蓉铁路沪宁段站前Ⅹ标、江阴靖江长江隧道房建、大桥局张家港高铁新城、沪渝蓉铁路沪宁段站前Ⅺ标、十四局沪渝蓉铁路沪宁段站前VIII标、十六局盐城先锋岛、十九局沪渝蓉铁路沪宁段站前XIII标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4-57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武高速公路HWK-TC3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出资100%。
1.2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Ⅹ标项目经理部。业主: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已落实。
1.3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及南接线房建工程施工项目 JJSD-51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资金来源为:省、市共同筹集及银行贷款等。
1.4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高铁新城工程指挥部。业主: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加贷款。
1.5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Ⅺ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业主: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
1.6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VIII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铁路建设资金。
1.7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先锋岛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盐城铁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投资资金。
1.8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XIII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资金。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24]68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武高速公路HWK-TC3标项目经理部工程概况为:本项目为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HWK-TC3标段。HWK-TC3标段桩号范围为K15+600~K22+450,长6.85公里,本标段起自沙溪互通起点,终于沙溪服务区终点,途径太仓沙溪镇。现状为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35m。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项目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及初步设计批复,全线采用两侧拼宽为主的总体扩建方案。由双向六车道扩建为双向十车道,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路基宽度为53.5m。正式施工期:计划约33个月。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10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6月。
2.1.2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Ⅹ标项目经理部工程概况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工程HSZQ-10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沪宁段正线DK241+050~DK271+630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30.58公里,含通泰扬特大桥(含泰州南高架站)30.58公里。设10#梁场承担标段内903孔箱梁制、运、架。无砟轨道施工,设CRTSⅢ型轨道板场1处(供应范围DK211+585~DK316+172)。盐泰锡常宜铁路相关工程。工程造价:56亿。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0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0月。
2.1.3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及南接线房建工程施工项目 JJSD-51标段项目经理部工程概况为:JJSD-51 标段包含靖江西互通管理分中心、养护工区,总建筑面积约 12230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包括靖江西互通管理分中心、靖江西互通养护工区房建区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含综合布线系统)、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变配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室外工程、绿化工程、厨具设备以及收费员休息室、收费广场收费大棚、地下人行通道等,不含收费岛,不含家具、空调。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北 风塔装饰工程、亮化工程。江北隧道北风塔周边地面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
2.1.4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高铁新城工程指挥部。业主: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张家港高铁新城南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包含南二环段(苏虞张公路-长安南路)、苏虞张公路段(新泾东路-南二环)、新泾东路段(东渡大道-苏虞张公路)三部分。主要是既有道路改造及加宽和南二环高架施工。主线桩号K0+891.14~K10+407.28,新建主线高架桥1座,全长5.32km;新建匝道桥梁14座,全长5.42km;跨河桥梁7座,全长1375m;地道工程2座全长603.7m;涵洞改造工程7道;互通改造4处;人行天桥拆除重建1座。主要工作内容:主线高架及匝道桥梁桩基、承台、墩柱、现浇梁、钢箱梁施工,桥面附属工程施工,及配套道路路基、路面、排水、交安等工程。 新泾东路段(东渡大道-苏虞张公路),全长1.63km,利用老路拓宽改造,双侧各拓宽10.75m,路基全宽 59.5m。 苏虞张公路段(新泾东路-南二环)全长1.4km,采用维持原路技术标准不变,在两侧增设3车道分离式高架桥,路基全宽45m,高架桥宽13.25m。 南二环段(苏虞张公路-长安南路)全长5.506km,利用老路进行拓宽,同时在中间新建双向6车道高架桥,路基全宽 46.5m,高架桥宽26.156m。 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04月08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年02月28日。
2.1.5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Ⅺ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工程概况为: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是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八纵八横之沿江通道的骨干线路、沿海及京沪辅助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标段线路起讫里程为DK298+630.54~DK316+172.3,线路长度17.54km,为通泰扬特大桥3539#墩~4013-1#墩。其中(41.15+110+220+110+41.15)m跨越芒稻河矮塔斜拉桥0.5座;(90+210+91)混合连续刚构桥2座;(116+116)跨宁启铁路转体T构桥1座;(109+133)跨新河单塔斜拉T构桥1座;(46+86+300+86+46)跨京杭运河双塔斜拉桥1座;连续梁桥14座,支架现浇梁179孔。项目合同金额281895万元。合同总工期1825日历天。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
2.1.6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VIII标项目经理部工程概况为: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上海宝山站至苏皖省界段,正线:改DK1+031.51~DK427+948.09,线路长度 422.882km,其中新建线路长度 416.047km,利用既有长度 6.835km。含上海枢纽、南通地区、扬州地区、南京枢纽相关工程,新建车站9座、改建3座,配套新建上海宝山、南京北动车运用所,新建扬州东存车场,扩建南通动车运用所,含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简称沪通二期)同步实施和并行段,含盐泰锡常宜铁路泰州南站同步实施工程、海门北站地下预留轨道交通同步实施工程。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工程HSZQ-8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沪宁段正线DK179+042~DK211+585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32.55公里,利用盐通预留(陈桥至国道村)、通泰扬特大桥右线特大桥桥长2.75公里,通泰扬特大桥(含如皋西高架站)桥长32.050公里。设8#梁场承担标段内预制箱梁987孔。无砟轨道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及运输)。工程造价:31亿,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总工期:1825天。
2.1.7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先锋岛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盐城铁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先锋岛生态组团(基础设施)二期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盐都区,具体东至通榆河、西至蟒蛇河-青龙桥、北至北环路、南至蛇河-环城西路-解放北路-潮声路-小洋河。项目共分4个片区,分别为新洋片区、潮声路片区、生态交汇片区、蛇河风光带区域。主要施工内容为:市政道路49条(其中主干道5条、次干道11条、支路33条,总长约75.32KM)、道路桥涵69座(采用空心板及小箱梁形式)、人行天桥2座(采用钢桁架及钢箱梁形式)、高架桥3条(分别为康庄大道 1.5KM、开创路2.5KM、西环路3.2KM)、景观绿化约2920 亩、驳岸、共沟、社会服务中心及停车场、北环路南江动厂文创项目、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1年3月26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
2.1.8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XIII标项目经理部工程概况为:本项目为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行车速度350km/h。标段起迄里程DK347+804.95~DK379+339.28,全长30.9km,包含特大桥29.857km/3座(通泰扬4.562km,仪征9.098km,六合16.105km),路基1.043km/2段,设仪征北高架站。
主要工程量有:桥梁钻孔桩8225根、承台928个、墩台身928个、连续梁19联(悬臂15联、转体1联,道岔3联)、支架现浇简支箱梁9孔,预制架设简支箱梁854榀;路基CFG桩6.5万延米,挖方5.0万方,填方23.9万;涵洞124.11横延米/4座;CRTSⅢ型无砟轨道61.8单侧公里,轨道板供应DK316+172~DK427+948计223.552单侧公里。工程总造价30.9亿元。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ZZ、GC01-05、SN01-03、WJJ、GJX01-05、SHL)
包件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ZZ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须提供检测机构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资质证明材料; (4)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支座生产厂商业主准入名单详见附表2。 |
GC01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 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完全满足采购单位生产需求,冷轧钢筋(带绝缘热缩管)月生产能力不低于 4000 套/900 吨;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铁路现行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物资 2021年至今的,针对生产厂由具备 CMA或 CAL或 CNAS 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合格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JX01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③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有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铁道建筑研究所针对CRTSIII型轨道板用螺旋肋钢丝的授权生产资格。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完全满足采购单位生产需求,螺旋肋钢丝及配套数量的锚固板月生产能力不低于 3600 套/350吨螺旋肋钢丝、30万个锚固板。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铁路现行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物资 2021 年至今的,针对生产厂由具备 CMA 或 CAL 或 CNAS 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合格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C0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C03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无要求;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不强制要求出具授权函),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热轧光圆钢筋及热轧带肋钢筋品牌业主推荐:江苏永钢、沙钢、中天钢铁。 |
GJX02-03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绞线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无要求;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不强制要求出具授权函),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JX04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绞线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2021年以来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标段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11月-2024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11月-2024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3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11月-2023年10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
WJJ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外加剂厂家年生产量不低于10万吨,须具备C60及以上混凝土用减水剂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两份);需满足《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5]101号)、《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及最新标准的要求;同时减水剂生产厂商需提供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2021年及以后大中型建设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两个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对应一份结算发票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95306.cn/)、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①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对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招标人提供物流凭证等资料。投标人须出具经投标人法人签字的针对投标物资掺量的承诺函。 |
SN01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2020年以来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标段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11月-2024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11月-2024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1年-2024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1年11月-2024年10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
SN0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唯一授权函必须提供生产厂联系方式,如果投标人出现授权函作假直接扣除所有投标保证金。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鉴于项目部现在施工配合比水泥厂家为南通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此次招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持南通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函的单位,其他水泥生产代理单位中标则需要承担配合比变更及首批进场型检产生的所有检测费用。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