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1-440103-04-01-542661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鹅潭聚龙湾启动区AF0212036地块建设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鹅潭聚龙湾启动区AF0212036地块建设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白鹅潭聚龙湾启动区AF0212036地块建设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东临鹅潭大道,南至金鹏路,西至芳村大道东,北至规划五路。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白鹅潭聚龙湾启动区AF0212036地块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地块红线范围内建设工程,以及联通本地块的人行天桥、地铁联通地下空间、规划设计要点附属的地下空间及附属工程等。项目规划为商务用地B29兼容商业用地B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地上用地面积9073平方米,地上容积率≤6.76,建筑密度≤70%,绿地率≥20%,建筑限高≤80米。项目暂估总建筑面积约为78841平方米。最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项目计划总工期为1211日历天。 | ||
招标内容 | 2.2.2监理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地块红线范围内建设工程,以及联通本地块的人行天桥、地铁联通地下空间、规划设计要点附属的地下空间及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工程:包括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及围护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2)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水、室内排水、室内电气(含通讯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安装、通风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等; (3)园区配套工程:包括小区给排水工程、小区电气(含通讯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工程、小区道路工程、小区绿化及园建工程、小区围墙(包括组团围墙)工程及小区附近租用土地的大配套环境工程等; (4)项目用地范围内甲方委托的其他工程。 监理服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维护保修阶段(含结算审核)。 具体服务内容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1211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48000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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