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启明支路道路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3〕1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凤凰湖片区启明路东南部。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启明支路全长635米,宽12米(2m人行道+8m车行道+2m人行道)。主要内容为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通信管道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以及挡土墙等附属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87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55.2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图示所有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通信管道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以及挡土墙等附属工程等内容, 以及招标期内招标人的澄清(答疑) 修改(补遗)、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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