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繁华大道(杭埠路-京台高速)改造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繁华大道(杭埠路-京台高速)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5]138号,关于同意繁华大道(杭埠路-京台高速)改造工程-区级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合经投(2025)6号 1.4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繁华大道(杭埠路-京台高速)改造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JGZ0063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JGZ00636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经开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拟对繁华大道(杭埠路~京台高速)全线约10km范围进行改造,主要包括1)新增机动车道辅道、涉轨范围的道路恢复、现状车道的维修处置、慢行系统完善;2)雨污水管网的完善,新建d300-d1600雨水管道约13500m,d500-d800污水管道约2800m,DN400-DN500再生水管道约13500m,以及管道施工过程中现状道路的破复、辅管及连接管、管线迁改等。3)新建2座人行道天桥,并对现状2座天桥提升改造;4)同步完善沿线交通、照明、绿化景观、城市家具、建筑立面整治、电排(土建)等附属设施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清单及答疑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54928万元 2.8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拟对繁华大道(杭埠路~京台高速)全线约10km范围进行改造,主要包括1)新增机动车道辅道、涉轨范围的道路恢复、现状车道的维修处置、慢行系统完善;2)雨污水管网的完善,新建d300-d1600雨水管道约13500m,d500-d800污水管道约2800m,DN400-DN500再生水管道约13500m,以及管道施工过程中现状道路的破复、辅管及连接管、管线迁改等。3)新建2座人行道天桥,并对现状2座天桥提升改造;4)同步完善沿线交通、照明、绿化景观、城市家具、建筑立面整治、电排(土建)等附属设施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清单及答疑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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