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繁华大道(杭埠路~京台高速)改造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繁华大道(杭埠路-京台高速)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5]138号)、关于同意繁华大道(杭埠路-京台高速)改造工程-区级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合经投[2025]6号) 1.4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繁华大道(杭埠路-京台高速)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JBZ0067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JBZ00672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拟对繁华大道(杭埠路~京台高速)全线约10km范围进行改造,主要包括1)新增机动车道辅道、涉轨范围的道路恢复、现状车道的维修处置、慢行系统完善;2)雨污水管网的完善,新建d300-d1600雨水管道约13500m,d500-d800污水管道约2800m,DN400-DN500再生水管道约13500m,以及管道施工过程中现状道路的破复、辅管及连接管、管线迁改等。3)新建2座人行道天桥,并对现状2座天桥提升改造;4)同步完善沿线交通、照明、绿化景观、城市家具、建筑立面整治、电排(土建)等附属设施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62509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且质量回访合格止(施工工期约450日历天,以实际工期为准) 2.9 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监理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819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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