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T-11125066-252350江夏人行天桥工程质量检测采购公告 |
本招标项目已由武汉市江夏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武汉市江夏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就江夏人行天桥工程质量检测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 |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1.1 项目名称:江夏人行天桥工程质量检测 1.2 项目编号:HBT-11125066-252350 1.3 招标范围:江夏人行天桥工程质量检测,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1.4 服务要求: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见证取样、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若供应商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已换发了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应当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检测范围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桥梁与地下工程)。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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