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407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寿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城区便民过街天桥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4077001),已由寿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寿审批发(2025)4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寿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 工程建设地点:寿阳县城区。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座人行天桥、照明工程及管线迁改工程。其中育华路一中人行天桥桥长约33.3米,宽 3.3米,桥面净宽3米;朝阳街新开路交叉口环形天桥桥长约165.1米,宽3.5米,桥面净宽3米。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4 计划投资额:2493.13万元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城区便民过街天桥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按一个标段招标。其中(1)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包括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保修等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届满并在保修年限承担保修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城区便民过街天桥项目EPC总承包 3.1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有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与施工负责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第三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02 18:00至2025-07-07 18:00 |
文章推荐:
[四川省·广安市·市本级][公开招标][设计]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