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开州规资公〔 202 5 〕 496 号
经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 KZ-29-49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重庆市开州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的约定条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违约责任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一)出让地块位于 开州区 渠口镇 ,出让土地 面积约 43.6 亩(具体 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 规划控制主要指标见下表:
地块 规划 编号 | 用地性质 |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建筑限高( m ) |
KZ — 29 — 49 | 港口 用地 ( H23 ) | 29069.25 | - | - | - |
(二)规划具体要求,详见《重庆市开州区 渠口镇 KZ-29-49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三)土地使用年限: 50 年。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外 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出让只能独立竞买 。
三 、竞买保证金交纳
(一)申请人在持报名资料到重庆市 开州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报名申请前,须在报名期限内交纳保证金至指定保证金账号。
( 二 )竞买保证金可用人民币、港元、美元、欧元、新加坡币、日元支付。使用外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境内或境外申请人,应选择对应保证金交纳账号,并按保证金到账当日的外汇买入价等值竞买保证金的外币交入外币专用账户。采用外币或境外人民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需提前与重庆市 开州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确认交款方式和账号。
( 三 )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得代交。
( 四 ) 具体缴纳方式及缴款账户信息,详见《重庆市开州区 渠口镇 KZ-29-49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四 、起始价及缴款方式
(一)出让起始(叫)价及保证金:本宗土地出让的起始(叫)价为 贰仟叁佰伍拾伍万元 整(¥ 2355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为 肆佰柒拾壹万元整(¥ 471 万元) 。
(二)增价幅度:拍卖出让或挂牌出让的增价幅度每次不低于 30 万元 / 宗。
(三)出让底价:依法按程序集体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报价 或应价 低于底价时不成交。
(四)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地块竞买成功后, 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缴清 50% 的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内缴清 。 如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超期未缴款的,每天按欠款总额的 1‰ 收取滞纳金(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即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签订合同地点: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资源利用科(联系人:李健,联系电话: 023-52299012 )。
五、交易 方式
报名期限内,只有 1 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有 2 家以上(含 2 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将采用 拍卖 方式出让 ,拍卖时间另行通知。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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